下列关于破产案件的受理,说法正确的有()。
A.债权人申请破产只要证明债务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即可
B.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
C.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当指定管理人
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是终局裁定
A.债权人申请破产只要证明债务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即可
B.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
C.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当指定管理人
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是终局裁定
A.破产案件受理时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撤回后,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再提起诉讼的,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
B.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诉讼费只是暂缓缴纳,并非免除缴纳
C.破产企业(管理人)作为被告或者被上诉人的民事诉讼,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费缴纳不适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诉讼费缓交相关问题的通知》
D.破产企业有破产财产可支付诉讼费用的,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
A.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B.连带债权人不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C.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D.附条件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A.债权人依法有权申请甲企业破产
B.甲企业的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如甲公司取得担保, 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法院将不予宣告破产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如甲的上级主管部门县财政局申请整顿,并经甲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破产程序
A.工商银行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书要求人民法院执行,以回收贷款和利息
B.工商银行只能凭生效的判决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C.建设银行的诉讼案件,可以由原受理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D.建设银行的诉讼案件,应当终结,由建设银行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A.民事诉讼案件应当终止
B. 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中止
C.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案件继续进行
D. 民事诉讼案件应移交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A.债权人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对债务人提起的确认之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B.债权人不得同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新提起的要求债务人清偿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B.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C.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
D.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
A.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破产或者重整程序
B.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C.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隋形,也可以申请重整程序
D.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
B、办理债务人相关财产保全案件的法官在收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信息提示后,应当根据管理人的通知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或根据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的函,将保全财产的处置权移交给破产案件受理法院
C、审理涉债务人民事诉讼案件的合议庭或独任法官在收到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信息提示后,应当中止审理
D、办理与债务人相关执行案件的法官在收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信息提示后,应当中止执行。但对被执行人的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执行法官应当变价处置,并及时将处置价款进行分配
A.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可以通知作出财产保全或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法院移送财产处置权,相关法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移送财产处置权
B.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决定解除财产保全或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应当出具裁定书,自裁定书出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并书面通知作出财产保全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法院
C.解除财产保全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使用“总对总”网络系统等的,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可以通知作出财产保全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法院予以协助,相关法院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
D.破产案件受理后,各执行法院要严格依法审核债务人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破产程序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屏蔽失信信息,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纳入期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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