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有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它们的优先顺序应为(
A.子目注释—章注—类注—归类总规则
B.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
C.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归类总规则
D.子目注释—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
A.子目注释—章注—类注—归类总规则
B.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
C.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归类总规则
D.子目注释—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
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有:①归类总规则;②类注;③章注;④子目注释,它们的优先顺序应为()。
A.①②③④
B.③④②①
C.④③②①
D.③②①④
A.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子目条文。
B.海关总署下发的关于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定,包括总署的文件、归类问答书、预归类决定、归类技术委员会决议及总署转发的WCO归类决定等。
C.《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
D.海关总署公布的本国子目注释。
《协调制度注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使用在项目条文下无法解决商品归类的场合。 ()
A.正确
B.错误
A.类、章及分章的标题在仅供查找方便而设,它们不是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
B.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C.在对商品进行归类的时候,如果按品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归类的,才依次按规则二、三、四、五、六来归类
D.未装配或拆卸开进出口的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本质特征的非完整品或未制成品,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
请指出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A.《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设立
B.归类总规则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商品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C.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
D.当品目条文.类注和章注没有专门规定,商品归类不能确定时,按与该商品最相类似的商品归类
根据归类总规则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类章标题、品目条文和类章注释确定。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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