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该合同是可撤销民事行为,华夏商场是否还有权主张撤销权?为什么?
(3)该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如果该合同是可撤销民事行为,华夏商场是否还有权主张撤销权?为什么?
(3)该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18年2月1日,石家庄市鑫发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鑫发公司)为了扩大影响,打开销路,向本市多家企业发函,称可以提供优质化工原料,价格优惠。石家庄市广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源公司)急需一批化工原料,通过召开临时股东会,决定向鑫发公司购进一批化工原料。于是向鑫发公司回函,要求以单价1.5万元每吨订购100吨。后经双方多次沟通,约定广源公司向鑫发公司购买化工原料100吨,总价款180万元。双方约定2018年4月1日交货,交货后10日内广源公司支付货款。广源公司支付定金20万元,并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为20万元。但在2018年3月1日,鑫发公司有确切证据得知广源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遂停止为其生产原料,并与广源公司交涉,要求其在一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无法继续履行合同。3月25日,鑫发公司通过查证发现广源公司仍未恢复履行债务能力,但广源公司同意用价值220万元的厂房提供担保。 阅读材料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鑫发公司2018年2月1日的发函行为是什么行为?请对该行为的概念进行解释。(5分) (2)鑫发公司3月停止生产原料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行使该权利的条件有哪些?(5分) (3)广源公司以厂房提供担保的行为属于何种担保形式?为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哪些物品可以采取该种担保形式?(5分) (4)如甲既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能提供担保,鑫发公司有何权利?为什么?(5分) (5)后广源公司如约支付了货款,但发现鑫发公司交付的原料质量存在问题,因此广源公司认为鑫发公司构成违约,并要求其依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和违约金共计40万元。已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可以进行调整?甲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5分) (6)根据《公司法》规定,广源公司在哪些情形下能够召开临时股东会?(5分)
本案中,乙公司应该向甲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A.合同有效
B. 合同无效
C. 合同效力待定
D. 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甲公司是否行使解除权
A.甲的行为与A公司无关,A公司无权提出异议
B.甲违反了竞业禁止的义务,但这不影响有关合同的效力,这笔交易的收益应归A公司所有
C.甲违反了竞业禁止的义务,代理B公司所签的合同无效
D.甲违反了竞业禁止的义务,但这不影响有关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甲由此所获得的收益,甲仅有被罢免的可能
A.须经股东会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B.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C.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只需通知其他股东
A.须经股东会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B.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C.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A.按照张某的需求寻找合适的住房
B.亲自代张某垫付定金甚至房款
C.向张某报告李某的情况 D.向李某出示甲公司与张某签订的房屋承购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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