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减免税货物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可以变更使用地点。
提问人:网友kernor
发布时间:2022-01-07
A.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需要将减免税货物转让给不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进口同一货物不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应当事先向主管海关办理减免税货物补缴税款手续
B.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在本省/市范围内变更减免税货物的使用地点,并定期向主管海关备案
C.减免税货物需要移出主管海关管辖地使用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异地监管手续,并随附相关材料
D.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免税进口物资须在指定的项目或地区使用,独立存放或做好标识
E.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公司运营不善,可以将免税进口物资进行抵押置换
A.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当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补缴税款手续。
B.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当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进口时免予提交许可证件的进口减免税货物,减免税申请人还应当补交有关许可证件。
D.解除监管必须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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