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导致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A.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B.适用缓刑错误
C.违反回避制度
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A.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B.适用缓刑错误
C.违反回避制度
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A.审判监督程序针对的必须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决定
B.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在原审法院审理
C.依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D.依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判决,有可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A.最高人民法院对专门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
B.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应当指令其再审
C.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无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直接对本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起抗诉
D.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A.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B.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C.报请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D.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A.交由该院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重新处理
B.由肖某指派审判员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C.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D.必须会同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处理
A.由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B.由县人民检察院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C.由地区人民检察分院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D.由地区人民检察分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A.孙某可以提出申诉
B.王某可以提出申诉
C.李某可以提出申诉
D.有关人员提出申诉后,该案的判决暂停执行
问题:
1.袁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如果袁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话,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经重新开庭对检察院所指控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进行审理后,合议庭认为,指控苏庆挪用公款罪证据不充分,因而不能定罪,但担心对此罪不予认定,检察院可能会提出抗诉,为此,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挪用公款罪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成立,但贪污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认定构成犯罪。合议庭根据此决定,作出了判决:判处苏庆犯贪污罪处五年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判后,苏庆即提出上诉,后又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检察院对该一审判决未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审查苏撤回上诉的要求后认为,原判决正确无误,因此,作出准予撤回上诉的决定书。
1998年3月,某市检察院又发现了苏庆挪用公款罪的新证据。检察机关依此证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对抗诉审查后,作出了再审决定书。经再审审判后,法院认定苏庆犯有挪用公款罪,处以相应刑罚,并将此刑期与原判贪污罪之刑按数罪并罚原则依法合并决定了执行刑期。问:
(1) 检察机关在本案诉讼中有哪些违反诉讼程序规定的情况,为什么?
(2) 法院在一审时有哪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什么?
(3) 法院在二审时有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4) 法院在再审程序中有何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做法?为什么?
问:本案中审判监督程序有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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