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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企业接受外单位的非货币性捐赠不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所得税。()
企业接受外单位的非货币性捐赠不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所得税。( )
提问人:网友anonymity
发布时间:2022-01-06
企业接受外单位的非货币性捐赠不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所得税。( )
A、国债利息收入
B、居民企业因持有某境内非上市企业股票10个月而取得的股息收入
C、非营利性组织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D、居民企业因持有某境内上市公司股票13个月而取得的股息收入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C.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A.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红利)
B.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垫付款或者延期付款利息等
C.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D.在中国境内因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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