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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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刑事立法的主要成果是( )。
A.《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
B.《中华民国刑法》
C.《惩治盗匪法》
D.《治安警察条例》
提问人:网友anonymity
发布时间:2022-01-06
A.《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
B.《中华民国刑法》
C.《惩治盗匪法》
D.《治安警察条例》
A.采用、删改清末新订法律
B.始终肯定并沿用南京临时政府法律
C.隆礼
D.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
E.重刑主义
北洋政府制定的刑法典是()。
A.《大清新刑律》
B.《中华民国刑法》
C.《陆军刑事条例》
D.《暂行新刑律》
A.北洋政府时期的《刑事诉讼条例》
B.清末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C.国民党政府时期的《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D.新中国成立后,于197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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