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于2014年1月23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期间为1年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为100万元
(1)财产损失80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 家庭财产损失110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1)财产损失80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 家庭财产损失110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A.因李某对被保险人王某不具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B.保险合同有效成立,保险公司给付李某1万元保险金
C.保险合同有效成立,保险公司给付李某15万元保险金
D.保险合同有效成立,保险公司给付李某16万元保险金
A.无需再履行给付义务
B.向投保人某公司履行给付义务
C.向原受益人齐某的继承人王二履行给付义务
D.向王某的继承人刘某和其孩子履行给付义务
A.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1月5日向申请人王某邮寄发出了驳回决定,王某1月12日收到了该决定,并于2016年5月9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B.周某的一件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月5日,周某于2012年4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C.吴某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11月24日,吴某于2016年5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D.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3月2日向申请人郑某邮寄发出了授予专利权通知书,郑某于2016年5月9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手续
A.王某于2012年1月9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B.周某于2013年3月4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C.郑某于2014年10月16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D.赵某于2013年11月25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A.周某的一件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月5日,周某于2012年4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B.吴某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11月24日,吴某于2016年5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C.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3月2日向申请人郑某邮寄发出了授予专利权通知书,郑某于2016年5月9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手续
D.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1月5日向申请人王某邮寄发出了驳回决定,王某1月12日收到了该决定,并于2016年5月9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A.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条款足额赔付
B.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且不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应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赔付
D.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但应当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该笔保险金应归谁所有?
[案情介绍]
王某于2001年10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生死两全保险,被保险人为本人,受益人为其妻李某。2003年1月,王某经医院诊断为突发性精神分裂症。治疗期间,王某病情进一步恶化,终日意识模糊,狂躁不止,最终自杀身亡。事发之后,妻子李某以保险合同中列明“被保险人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为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死亡保险金的索赔要求,而保险公司则依据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以死者系自杀身亡,且自杀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之后的两年之内为由,拒绝了周某的索赔要求,只同意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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