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B、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C、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D、任何人在成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之前原已持有的股票,可以继续持有,不受买卖限制
A、李某以其姓名在另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户登记,进行个人股票买卖活动
B、李某以其姓名在另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户登记,进行个人股票买卖活动
C、李某以其姓名在另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户登记,进行个人股票买卖活动
D、李某由于工作出色,受到某上市公司的赞赏,该上市公司决定向李某赠送本公司股票,李某也接受了
A、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帐户保密
B、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牌,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C、证券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D、违反证券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下面是甲上市公司近几年发生之一些事实(假设甲上市公司之股票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1元): (一)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6日由乙企业、丙企业等7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之股本总额为8200万股。2004年8月9日甲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甲上市公司之股本总额达到13200万股。 (二)2005年9月5日,乙企业将所持甲上市公司股份680万股转让给了X公司,从而使X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之股份达到800万股。直到同年9月15日,X公司未向甲上市公司报告。 (三)2005年10月6日,甲上市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之方案和于同年11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决定。在如期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之决议外,还根据控股股东丙企业之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之议案,并经出席会议之股东所持表决权之半数以上通过。 (四)为甲上市公司出具2006年度审计报告之注册会计师张某,在2007年3月10日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20日购买了甲上市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抛售,获利3万余元。 (五)丁证券公司之证券从业人员王某认为甲上市公司之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07年3月15日购买了甲上市公司股票1万股。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X公司未向甲上市公司报告所持股份情况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甲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之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之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注册会计师张某买卖甲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丁证券公司之证券从业人员王某买卖甲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