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某高校教师甲与北京市海淀区某研究所研究员乙于2004年10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定居于北京市海淀区。结婚不到半年,乙被派往德国进修。2006年9月,乙在德国向某法院提起离婚之诉,甲知悉后,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也提起了离婚之诉,对本案无管辖权的法院是:()。
A.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B.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C.美国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A.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B.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C.美国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李某自己承担
B.甲工厂承担
C.乙工厂承担
D.高某承担
A.2005年12月1日
B.2005年11月1日
C.2006年5月1日
D.2005年11月15日
A.汽车作为动产,设定抵押时,登记是对抗要件,而不是生效要件
B.本案中可以认定抵押权成立
C.本案中的刘某监护人对汽车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D.如果甲厂天天使用该小汽车拉货,足以使汽车价值迅速降低,刘某的监护人可以请求提前行使抵押权
A.对李四所受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B.对李四所受损失应由李四自己承担
C.对李四所受损失应由张三承担,不足部分由李四自己承担
D.对李四所受损失应由胀三和李四共同承担
A.如果借款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因丙的原因违法而无效,则甲、丙应对乙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如果借款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因乙、丙的原因无效,则丙承担责任不超过甲不能清偿债务的1/3
C.如果借款合同无效,则丙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D.丙承担了无效担保合同的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
A.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
B.外方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或者有关机构验证开出具证明
C.合作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各方共有
D.合作各方对合作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以各自的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承担偿还责任
A.甲应当在付款期限届满后行使追索权
B.甲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C.甲可以向付款人行使追索权
D.甲不能对该票据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同时行使追索权
A.因为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和发起人代表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3,创立大会举行无效
B.因为出席创立大会的发起人、认股人代表的股份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创立大会举行有效
C.这次创立大会举行后,公司的设立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D.这次创立大会举行后,公司的设立程序应当终止
A.如果王某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可依法不允许撤诉
B.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由张某取代王某作为原告,李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C.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李某为原告,张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D.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王某为另案被告,张某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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