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在商品归类时,类与章标题的效力大于品目条文的效力。
提问人:网友ruankao1
发布时间:2022-01-06
根据归类总规则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类章标题、品目条文和类章注释确定。
A.正确
B.错误
进出口商品在品目项下给子目的归类,应当按照品目条文或类注,章注确定。 ()
A.正确
B.错误
H.S分类目录的类注、章注和子目注释是H.S不可分割的部分,与H.S品目条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
各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以及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的类、章注释归类,都具有法律效力。()
A.正确
B.错误
请指出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A.《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设立
B.归类总规则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商品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C.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
D.当品目条文.类注和章注没有专门规定,商品归类不能确定时,按与该商品最相类似的商品归类
H.S分类目录的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释是H.S不可分割的部分,与H.S品目条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A.正确
B.错误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