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2011年3月1 Et破
A.2013年2月10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可以支付分配费用
B.2012年12月10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但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C.2013年5月1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D.2013年3月1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A.2013年2月10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可以支付分配费用
B.2012年12月10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但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C.2013年5月1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D.2013年3月1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A.张某的行为应当直接认定为未履行出资义务
B.田某和平某如果主张认定张某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张某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C.田某和平某主张张某在办理登记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假设张某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是侵占他人的权利,对其违法行为追究时,可以将该专利出资从公司中抽出
A.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B.最近2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消除的
C.不按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限期内未消除的
D.净资产额减至人民币3200万元,在限期内已经消除
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B.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C.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D.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A.该决议无效,不能以股东会决议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
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
C.如果甲仍旧未履行出资义务,则股东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
D.如果甲仍旧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尽法定义务的董事、高管也承担相应责任
A.禁止外国投资者经营的产业,外国投资者可以并购从事该产业的企业,但不得拥有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
B.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国投资者独资经营的产业,并购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
C.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D.外国投资者、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可以对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协议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D.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A.2
B.1.2
C.1
D.0.8
A.放弃到期债权,而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B.赠与财产,而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C.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A.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60日内,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B.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
C.公司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D.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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