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是家具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向李四借款30万元,购买了一批家具,并销售给了王五,约定价款为40万元,但王五未付款。后来,李四请求张三还钱,张三说因为王五未支付贷款,所以无力偿还,故李四欲对王五直接起诉。李四欲对王五直接起诉,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A.李四对张三的债权未到期
B.张三对王五的债权未到期
C.张三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对王五的到期债权
D.李四以张三的名义起诉
A.李四对张三的债权未到期
B.张三对王五的债权未到期
C.张三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对王五的到期债权
D.李四以张三的名义起诉
A.行政诉讼
B.挂失止付
C.普通诉讼
D.公示催告
A.关某可以原告的身份直接起诉张某
B.关某不可以原告的身份直接起诉张某
C.如果关某起诉张某,刘某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D.如果关某起诉刘某,张某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A.张某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张某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张某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A.在某学校课间活动时,魏某(10岁)将王某(9岁)的双眼划伤,致使王某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王父要求魏父赔偿王某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5万元,如果魏父拒绝赔偿,王父可以以原告身份到法院去起诉,魏父与魏某列为共同被告
B.张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村官》,以某村现任的村委会主任王某的事情为原型,小说描写了大量的王某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且小说结尾是王某因陪吃陪喝酒精中毒而死。王某的弟弟非常不满,要求王某的妻子将张某告上法庭,王妻表示赞同,此时,王妻和王某的弟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
C.李某、王某与张某等10人成立了一家合伙经营企业,该合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后因该合伙企业拒不履行该协议,被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则在本案中李某、王某与张某等10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且其可以推选代表人
D.牛某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杨某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齐某,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齐某收货后并未按约定付款,牛某也未按期催要。后牛杨之间的借款还款期到,杨某要求牛某还钱,牛某说因为齐某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杨某此时可以作为原告直接起诉齐某
A.终结该诉讼
B.继续诉讼,作出判决
C.延期审理
D.中止该诉讼
A.A对B的债权未到期
B.A向江滨市的法院起诉
C.B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C的到期债权
D.A以B的名义起诉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E.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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