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因炒股急缺资金,遂以年息10%的利息(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为12%)向王某借款10万元,期限二
丁某因炒股急缺资金,遂以年息10%的利息(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为12%)向王某借款10万元,期限二年,但仅一年,因股市特大幅上扬,丁某赚回许多钱,遂要求提前还款,且提前还款并不损害王某的利益则:()
A.王某无权拒绝
B.允许提前还款,归还本息共12万元
C.允许提前还款,归还本息共11万元
D.丁某的做法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丁某因炒股急缺资金,遂以年息10%的利息(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为12%)向王某借款10万元,期限二年,但仅一年,因股市特大幅上扬,丁某赚回许多钱,遂要求提前还款,且提前还款并不损害王某的利益则:()
A.王某无权拒绝
B.允许提前还款,归还本息共12万元
C.允许提前还款,归还本息共11万元
D.丁某的做法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丁某因炒股急缺资金,遂以年息10%的利息(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为12%),向王某借款10万元,期限2年,但仅1年,因股市特大幅上扬,丁某赚回许多钱,遂要求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并不损害王某的利益,则:()
A.王某有权拒绝
B.允许提前还款,归还本息共12万元
C.允许提前还款,归还本息共11万元
D.丁某的做法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A.王某无权拒绝
B.允许提前还款,归还本息共12万元
C.允许提前还款,归还本息共11万元
D.丁某的做法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A.董事长甲向社会公众散布虚假信息,引起该公司股票上涨,然后将自己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抛出以获利
B.总经理乙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
C.副董事长丙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一笔资金
D.副总经理丁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
A.董事长甲向社会公众散布虚假信息,引起该公司股票上涨,然后将自己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抛出以获利
B.总经理乙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
C.副董事长丙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一笔资金
D.副总经理丁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
A.董事长经股东会同意,与他人共同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B.总经理乙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
C.副董事长丙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酬金一笔
D.副总经理丁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
A.借款协议系双方协商所签,利率是甲某主动提出的,不能认定乙某的行为是乘人之危
B.30%的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三倍,不属于显失公平
C.如果甲某确实无力偿还,可判定其分期偿还
D.甲某的诉讼时效应至2007年3月17日
A.盗窃罪
B.盗窃枪支弹药罪
C.销赃罪
D.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
丁某系某市东郊电器厂(私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厂长,2003年因厂里资金紧缺,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为此,丁某仿照银行存单上的印章模式,伪造了甲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章,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的人名章,伪造了户名分别为黄某和唐某在甲银行存款额均为50万元的存单两张。随后,丁某约请乙银行办事处(系国有金融机构)副主任朱某吃饭,并将东郊电器厂欲在乙银行办事处申请存单抵押贷款的打算告诉了朱某,承诺事后必有重谢。朱某见有利可图,就让丁某第二天到办事处找信贷科科长张某办理,并答应向张某打招呼。次日,丁某来到乙银行办事处。朱某将其介绍给张某,让其多加关照。
张某在审查丁某提交的贷款材料时,对甲银行的两张存单有所怀疑,遂发函给甲银行查询。此时,丁某通过朱某催促张某,张某遂打电话询问查询事宜。甲银行储蓄科长答应抓紧办理,但张某未等回函,就为丁某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并报朱某审批。后甲银行未就查询事宜回函。
朱某审批时发现材料有问题,就把丁某找来询问。丁某见瞒不过朱某,就将假存单之事全盘托出,并欺骗朱某说有一笔大生意保证挣钱,贷款将如期归还,并当场给朱某10万元好处费。朱某见丁某信誓旦旦,便收受了好处费,同意批给丁某100万元贷款。丁某获得贷款后,以感谢为名送给张某5万元,张某予以收受。丁某将贷款全部投入电器厂经营,结果亏损殆尽,致使银行贷款不能归还。检察机关将本案起诉至法院。
问题:简析丁某、朱某和张某涉嫌犯罪行为触犯的罪名,然后根据有关的刑法理论和法律规定确定三人分别应如何定罪处罚。
二、(本题15分)
案情:丁某系某市东郊电器厂(私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厂长,2003年因厂里资金紧缺,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为此,丁某仿照银行存单上的印章模式,伪造了甲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章,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的人名章,伪造了户名分别为黄某和唐某在甲银行存款额均为50万元的存单两张。随后,丁某约请乙银行办事处(系国有金融机构)副主任朱某吃饭,并将东郊电器厂欲在乙银行办事处申请存单抵押贷款的打算告诉了朱某,承诺事后必有重谢。朱某见有利可图,就让丁某第二天到办事处找信贷科科长张某办理,并答应向张某打招呼。次日,丁某来到乙银行办事处。朱某将其介绍给张某,让其多加关照。张某在审查丁某提交的贷款材料时,对甲银行的两张存单有所怀疑,遂发函给甲银行查询。此时,丁某通过朱某催促张某,张某遂打电话询问查询事宜。甲银行储蓄科长答应抓紧办理,但张某未等回函,就为丁某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并报朱某审批。后甲银行未就查询事宜回函。朱某审批时发现材料有问题,就把丁某找来询问。丁某见瞒不过朱某,就将假存单之事全盘托出,并欺骗朱某说有一笔大生意保证挣钱,贷款将如期归还,并当场给朱某10万元好处费。朱某见丁某信誓旦旦,便收受了好处费,同意批给丁某100万元贷款。丁某获得贷款后,以感谢为名送给张某5万元,张某予以收受。丁某将贷款全部投入电器厂经营,结果亏损殆尽,致使银行贷款不能归还。检察机关将本案起诉至法院。问题:
简析丁某、朱某和张某涉嫌犯罪行为触犯的罪名,然后根据有关的刑法理论和法律规定确定三人分别应如何定罪处罚。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