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万元,由丙以自己的小汽车一辆设定抵押担保。甲乙约定,借款期限一年,甲放弃时效利益。借款期限届至,甲未还款。又逾二年余,乙向甲请求还款未得,遂请求丙承担担保责任,引起纠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甲已放弃时效利益,故甲不得以乙之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辩
B.甲已放弃时效利益,故丙不得以乙之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辩
C.甲放弃时效利益无效,甲丙均得以乙之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辨
D.甲放弃时效利益无效,但丙不得以乙之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辩
A.甲已放弃时效利益,故甲不得以乙之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辩
B.甲已放弃时效利益,故丙不得以乙之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辩
C.甲放弃时效利益无效,甲丙均得以乙之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辨
D.甲放弃时效利益无效,但丙不得以乙之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辩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A.113.5万元
B.100万元
C.73.5万元
D.110万元
A.抵押权、质权均已设立
B.抵押权、质权均未设立
C.抵押权已设立、质权未设立
D.抵押权未设立、质权已设立
A.乙对该汽车享有质权,但不得对抗丁
B.丁对该汽车享有质权
C.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有效
D.乙、丁对该汽车都不享有质权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
(2)乙对丙的汽车是否享有抵押权 ?
(3)丙是否有权解除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 ?
(二)
2007年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7年11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11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07年11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戊要求甲再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做任何表示。2007年12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均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另查明,甲在2007年10月29日已经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年,每月租金15000元。2008年4月,在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由辛拍得。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4-96题。
94.关于甲的汽车上各抵押权的先后顺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①乙、②丙、③丁、④戊
B.①丙、②丁、③戊、④乙
C.①丁、②戊、③丙、④乙
D.①丙、②丁、③乙和戊
A.抵押权和质权均无效
B.抵押权与质权均有效
C.抵押权有效,而质权无效
D.抵押权无效,而质权有效
A.乙可以就10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5万元由法院交还给甲
B.乙可以就10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5万元应当提存
C.乙可以就5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10万元由法院交还给甲
D.乙可以就5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10万元应当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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