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雄立林场与某铁路局订立了货物联运合同,发运1000立方米木材。该批货物经铁路运至大连市,义由大连市某海运公司从海路运至广州市,再由某汽车运输公司从广州市运至终点站。当收货方到汽车运输公司提货时,发现短少50立方米木材。有关单位互相推卸责任。请问:林场应向谁索赔?()
A.汽车运输公司
B.铁路局
C.海运公司
D.铁路局、汽车运输公司、海运公司
A.汽车运输公司
B.铁路局
C.海运公司
D.铁路局、汽车运输公司、海运公司
A.汽车运输公司
B.铁路局
C.海运公司
D.铁路局、汽车运输公司、海运公司
A.林场有权要求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责任
B.林场有权要求铁路局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C.林场有权要求海运公司承担责任
D.林场有权要求铁路局、汽车运输公司、海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A.某农场
B.铁路局
C.海运公司
D.汽车运输公司
A.发货人
B.铁路局
C.海运公司
D.汽车运输公司
A.某农场
B.铁路局
C.海运公司
D.汽车运输公司
A.发货人
B.铁路局
C.海运公司
D.汽车运输公司
A.某农场
B.铁路局
C.海运公司
D.汽车运输公司
大连某外贸公司(以下称“外贸公司”)受日本某公司(以下称“日本公司”)委托,在中国东北某地区收购白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数量、质量标准、收购期限等各项具体的收购条件,并约定:外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收购白豆,但由日本公司直接向买方付款。
外贸公司接受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先后与A、B、C订立了白豆收购合同,其中:与A订立了人民币4万元的收购合同,并告诉A该批货物是替一家日本公司收购的,希望保证质量,A同意;与B订购了人民币5万元的收购合同,但B要求先付30%的货款,外贸公司同意;与C订购了人民币3万元的货物,未告诉C货物用途。
A、C交货后,日本公司没有按期支付货款;B拒绝交货,因为日本公司不同意先付30%的货款的要求,也未授权外贸公司同意该条件。B坚持:不先支付30%的货款就拒绝交货。
根据以上情节,以我国《合同法》确立的外贸代理原则为依据,你认为:
A.企业管理者
B.企业工会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E.人民法院
A.若该仲裁协议仅约定,将来发生的争议提交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则可以视为他们对仲裁机构进行了有效的选择
B.若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就争议达成仲裁协议的,货物买卖合同未成立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C.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有效性所适用的法律没有约定,因此应适用仲裁地法
D.若布朗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向裁决作出地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则裁决作出地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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