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甲与自己设在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乙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适用法律,但均约定一切争议由中国法院管辖,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果该合同约定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则中国法律一定不会被适用
B.如果该合同内容为乙公司作为买方从甲公司购买机器设备若干,则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C.如果合同内容为甲公司将位于美国纽约州的房产若干出售给乙公司,则合同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
D.如果合同内容为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勘探开发位于四川省的铜矿,则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A.如果该合同约定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则中国法律一定不会被适用
B.如果该合同内容为乙公司作为买方从甲公司购买机器设备若干,则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C.如果合同内容为甲公司将位于美国纽约州的房产若干出售给乙公司,则合同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
D.如果合同内容为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勘探开发位于四川省的铜矿,则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A.可向乙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可向乙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
C.如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可向乙公司授权的在中国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A.美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挪威法律
D.应当同时使用中国和挪威法律
A.合同履行地
B.标的物所在地
C.美国乙公司的代表机构
D.合同签订地
A.该婚姻的合法性应适用美国法
B.该案所涉及的离婚法律条件适用中国法律
C.财产分割应适用中国法律
D.财产分割中的不动产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A.乙公司以境外某公司为保证人向美国某银行取得的贷款作为出资
B.甲公司以一项技术难度较大的劳务作为出资
C.乙公司以自己名义租赁的机器作为出资
D.甲公司以已设定抵押的厂房作为出资
A.如果在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品质规格,那么,美国乙公司提供低于合同标准的货物,则属违约;但如果美国乙公司提供高于合同标准的货物(如合同规定了二级,美国乙公司却实际上提供了一级产品),则中国甲公司无法主张品质不符
B.如果在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明确规定了货物的品质规格,又附有样品,则只要美国乙公司提供的货物符合两者任何一项,都算是提供了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C.如果美国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在装船时质量方面并不存在问题,但由于美国乙公司提供的包装不当,造成货物质量下降,如果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合同中有关于包装的约定,则中国甲公司可以要求美国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包装的约定,则中国甲公司无从维护自己的权益
D.如果中国甲公司收到的货物,符合一般该类货物的质量,但是不符合中国甲公司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美国乙公司的该货物的特定目的,则中国甲公司仍可主张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
1968年4月,设在美国特拉华州的阿姆科(亚洲)公司与印尼一个军方控制企业P.T.威兹玛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为履行协议,阿姆科(亚洲)公司向印尼政府提出申请,根据印尼1967年《外国投资法》设立P.T.阿姆科公司从事卡迪卡饭店的建设与经营,同时规定P.T.阿姆科公司与印尼政府之间的任何争端交付ICSID仲裁。P.T.阿姆科公司的授权股份资本是300万美元,且均为外国资本。1968年7月29日,印尼公共事务部长批准了阿姆科(亚洲)公司的申请。饭店开业后,阿姆科公司与P.T.威兹玛发生了争端。1980年3月31日至4月1日,P.T.威兹玛在印度尼西亚军方和警察部队的协助下接管了饭店,并强行将阿姆科公司的管理人员从饭店赶出。此后不久,印尼政府取消了在投资开始时签发给公司的投资许可证。基于饭店管理权被剥夺以及投资许可被吊销这两项事实,P.T.阿姆科公司、阿姆科(亚洲)公司与另一共同投资人香港泛美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印尼政府向ICSID提起仲裁请求。P.T.阿姆科公司曾在1972年将阿姆科(亚洲)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大宗股票转让给泛美公司。
请问:
A.美国人甲将其在北京拥有的一套住房卖给美国人乙
B.美国公司甲将自己的一项工业技术转让给中国公司乙
C.小王将自己刚建好的一套房屋卖给小张
D.美国保险公司甲为中国人乙提供的以乙的别墅为标的的保险
A.M市N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C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
D.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如果在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品质规格,那么,美国乙公司提供低于合同标准的货物,则属违约;但如果美国乙公司提供高于合同标准的货物(如合同规定了二级,美国乙公司却实际上提供了一级产品),则中国甲公司无法主张品质不符
B.如果在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明确规定了货物的品质规格,又附有样品,则只要美国乙公司提供的货物符合两者任何一项,都算是提供了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C.如果美国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在装船时质量方面并不存在问题,但由于美国乙公司提供的包装不当,造成货物质量下降,如果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合同中有关于包装的约定,则中国甲公司可以要求美国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包装的约定,则中国甲公司无从维护自己的权益
D.如果中国甲公司收到的货物,符合一般该类货物的质量,但是不符合中国甲公司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美国乙公司的该货物的特定目的,则中国甲公司仍可主张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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