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财政部、林业局启动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将哪些地区列入试点范围?()。
A.大部分西部地区
B.大部分民族地区
C.大部分沿海地区
D.大部分沿边地区
A.大部分西部地区
B.大部分民族地区
C.大部分沿海地区
D.大部分沿边地区
(2)上述案例对我国行政职能转变有哪些启示?
1.费用扣除标准调高至1600元,三险一金不缴税
2005年12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了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问题。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自2006年1月1日起就其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每月16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的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来掌握执行。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
对此,记者昨天请北京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进行了解读,该人士表示,这一规定对广大纳税人来说意味着,从2006年1月1日起,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被纳入费用减除范围的内容将包括1600元加上“三险一金”。因为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纳税人除此之外取得的其他补贴将照章征税。
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明确要求,任何地方不得擅自规定免税项目或变相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各地一律按统一标准执行。对擅自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地方,将相应减少财政转移支付数额或者调减所在地区所得税的基数。而对地方擅自提高的减除费用标准,税务机关被要求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据了解,在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之前,我国部分地区自行制定了不同的费用减除标准,部分经济发达的城市达到1600元左右。今后,这个减除标准将更加统一。
2.为什么要定在1600元
新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为什么要定在1600元?财政部负责人回答说,基于三个原因:
首先,要考虑保证家庭基本生活费用。
其次,扣除标准设定以后,中低收入者要减得多,高收入者减得少。草案中从800元到1500元,纳税人的人数大致就减少了一半。以2004年全国城镇居民收入比较,按800元的扣除标准,有60%的工薪阶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调整为1600元以后,可以使工薪阶层的纳税面降到26%。
最后,考虑到了地区间的差异。我国从2002年实行所得税中央与地方分享,目前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大部分税收来自东部,中西部比较少。从800元调到1600元,国家财政大概减收280多亿元,减得多了,我们的财政承受是一个问题。
3.新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让市民“月月受惠”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这对北京市民来说,等于把2003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1200元个税税前扣除标准净提高了400元。
这次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最高兴的应是月工资在1200元到1600元之间的市民,因为他们将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月收入超过1600元的纳税人也同样因此不同程度地减轻纳税额。
另外,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不仅让市民“月月受惠”,而且,还有可能在拿年终奖时也同样得到实惠。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后,凡是月工资低于1600元的市民,在年终奖交个税时,都可以先在年终奖中扣除月工资与1600元的差额,然后再确定适用税率。例如,甲的月收入为1000元,年终奖为6350元,在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前,甲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6350-(1200-1000)]×10%-25=590元;而在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甲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6350-(1600-1000)]×5%=287.5元,比过去减少了302.5元。
A.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 B.接受财政补贴较多的国有企业
C.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 D.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
A、边境经济合作区
B、边境经济开发区
C、边境经济特区
D、边境合作试验区
A、开放型
B、外向型
C、集约型
D、创新型
A、边疆民族地区
B、边疆农村牧区
C、边疆贫困地区
D、边疆高寒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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