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财政的基本法律制度只能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为之,例外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行制定行政法规。如有实际上的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国务院空白授权。
提问人:网友chenlin0613
发布时间:2022-01-07
下列人民法院的哪些做法是对两审终审制度的违反?( )
A.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
B.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案件提起上诉
C.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
D.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法院调解不成作出判决
A、违反《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纳税人认定的强行规定,无效。
B、须由税务机关认定,故为效力待定。
C、该约定对税务机关无拘束力,且国家不得随意介入私人的安排,故该约定为有效。
D、税务机关可撤销该约定,未撤销前为有效。
A、纳税义务包含财产义务与非财产义务。
B、税收实体关系的性质是法定金钱之债。
C、教育费附加是一种费而不是税。
D、税收与收费最大区别在于前者的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不具有对价关系。
A、不论什么性质的税收,不论什么样税种,都具有组织收入这一性质。
B、税收可通过设置不同税种、税目,确定不同的税率,来实现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能。
C、调节社会经济是税收的基本职能。
D、税收可保证财政收入可靠和稳定增长。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