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父母去世前,该房屋由甲的姐姐乙借用,借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甲父母先后去世,甲一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乙腾退。2015年下半年,甲因为结婚要求乙腾退,乙拒绝搬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并更登记,甲无权要求乙搬出
B.因诉讼时效届满,甲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乙是合法占有,甲无权要求其搬出
D.甲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并更登记,甲无权要求乙搬出
B.因诉讼时效届满,甲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乙是合法占有,甲无权要求其搬出
D.甲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2016年司法卷三考试真题)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A.房屋买卖合同全部有效
B.房屋买卖合同全部无效
C.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
D.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
A.甲因病去世,乙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B. 甲因病去世,乙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 乙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D. 乙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请问:
甲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乙、丙的合法权益?丁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
A.甲
B.乙
C.丙
D.甲、乙共有
(三)
甲、乙、丙系三兄妹。2010年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南甲居住。2011年1月,甲持房屋产权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将房屋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2011年9月,甲将该房屋卖给丁,丁付给甲房款60万元。丁取得该房屋产权证。2012年3月,乙、丙知道此事后,即向丁提出异议,认为房屋归甲、乙、丙三人共有,甲无权卖出房屋,要求收回房屋。经查,丁并不知道该房为甲、乙、丙三人所有。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2.甲将房屋卖给丁的行为有效吗?
3.丁在本案中有无过错?为什么?
4.该案应如何处理?
A.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乙
B.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丙
C.甲与丙所签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D.甲与乙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
A.甲自建两间房,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B.甲继承其父母作为遗产的两间房屋,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甲以自己的两间房屋为抵押物向乙借款,乙自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时起取得该抵押权
D.甲卖给乙两间房屋,乙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A.应该搬出该房屋
B.可以根据乙与甲订立的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C.应该与甲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D.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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