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高速发展,需要大量的矿产品及相关的能源与原材料加工制品。每年消耗的矿石量达60多亿吨,
中国政府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了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基本与国际接轨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政策法律体系。中国政府积极履行人世承诺,主动调整了法律法规和行政职能,建立了一个多元、稳定的矿产资源贸易体系,保障了出口矿产品的市场和进口矿产品货源的稳定。
经过科学探测,我们对我国矿产资源的分布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中国煤炭和石油的特点是资源丰富但结构不理想。煤炭资源蕴藏量大,煤种齐全,但优质炼焦用煤和无烟煤储量不多;分布广泛,但储量丰度悬殊,东少西多,北丰南贫。中国石油资源储量大,是世界可采资源量大于150亿吨的10个国家之一,但是资源的探明程度低,陆上探明石油地质储量仅占全部资源的20%,近海海域的探明程度更低;分布比较集中,大于10万平方千米的14个盆地的石油资源量占全国的73%;油气资源埋藏深,地质条件复杂。
中国矿产资源遍布于全国各地,但因所处大地构造带和成矿地质条件的不同,各地区矿产资源分布不均,其矿种、储量、质量差异较大,形成了东、中、西部各地域矿产资源的不同特征。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分布集中,比较优势突出,具备形成优势支柱产业的资源基础。全国已查明资源储量的157种矿产中,西部地区拥有138种。此外,西部地区的有色金属储量丰富,不少金属和非金属矿石也具有较高的品质等级。
我们将本着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精神,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国的矿产资源,推动发展循环经济,以造福于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