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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与王某结婚后育有两子:张大和张二。张大一直未婚,张二与李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某年,张二突然出车祸去世,张华悲伤过度卧床不起,于第二年去世,未留下遗嘱。现进行遗产继承,有权代位继承张华遗产的是()
A.王某和张大
B. 李某和张小
C. 李某
D. 张小
A.王某和张大
B. 李某和张小
C. 李某
D. 张小
A.王某和张大
B.李某和张小
C.李某
D.张小
A.张小丽,五年前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B.张红,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
C.程大妹,已经取得美国国籍
D.王明,本案共犯,但因情节轻微已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A.应当由张某和王某共同所有
B.张某的父亲出钱盖的小平房应视为赠与,小平房应属张某所有,在婚后又进行了重大修缮,房屋价值增加,增加的价值部分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C.张某的父亲掏钱盖的小平房,应该由张某的父亲与王某共同所有
D.张某的父亲出钱盖的小平房,应该由张某、张某的父亲和王某共同所有
A.王某、李某有权申请宣告张某失踪
B.张某若被宣告死亡,张大、张二以及李某的女儿都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某若又出现,只要李某未再婚,无论李某是否愿意,二人的婚姻关系均自动恢复
D.张某若又出现,死亡宣告被撤销,张某可以要求刘某返还汽车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下列题目: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文,次子王武。王文娶妻李某,2003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文于2007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8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6问房屋暂时由次子王武使用。2008年11月,王武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武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之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武遂与曹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不能获得王某的遗产。
A.王小甲
B.李某
C.王武
D.张某
A、王某虽然最初指定的受益人为李某,但在与李某离婚并又与张某结婚后,办理了一份变更受益人为张某的公证书,因此受益人为张某,保险公司应付给张某保险金
B、王某虽然最初指定的受益人为李某,但在与李某离婚对李某就没有了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王某和李某离婚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应解除合同并将保单现金价值作为王某的遗产支付给张某
C、王某虽然最初指定的受益人为李某,但在与李某离婚并又与张某结婚后,张某基于保险利益原则自然成为保险受益人,因此保险公司应付给张某保险金
D、王某最初指定的受益人为李某,虽然在与李某离婚并又与张某结婚后,办理了一份变更受益人的公证书,但是并未将变更受益人一事通知保险公司,因此在这个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没有发生改变,依然为先前指定的李某,因此保险公司可以付给李某保险金
案例分析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问题:
(1)王某去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继承?各自应分得多少 ?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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