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论述题:有论者认为,法律解释理论虽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方法和准则,但终归缺乏一个“元规则”,也
就是对各种准则和方法的运用顺序的规定,因此可能会成为法官手中任意操作的工具,而有违法学方法论的初衷。有论者则进一步认为,我们需要一个《法律解释法》,对各种方法及其运用顺序做一个法律上的规定。请回答:(1)法律解释理论的目标是什么?(2)缺乏元规则是否会导致解释理论的失败?(3)是否通过需要立法来解决这一缺陷(如果你认为它是缺陷的话)?
提问人:网友yiyi3805
发布时间: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