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经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能举行听证会
B.应在听证会召开的七日前通知歌厅
C.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
D.处罚应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该在行政机关告知后马上提出
B.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C.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
D.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或者由当事人选择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E.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代理
【案例二】
自来水、成品油、天然气等都是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必需品,每次的价格涨跌,都会吸引公众的眼球。
2014年10月11日,杭州举行阶梯水价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消费者、利益相关方、经营参与人等多方代表共20人,有两套方案备选,不管按哪种方案计 算,今后的水价都可能在目前1.85元/吨的基础上,上涨至少1元/吨。相关部门给出的理由是:杭州水价已经十年未调整,目前水价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 列倒数第二,水务集团常年亏损。现场20名听证代表也给出了比较一致的意见,有18人投了赞同票。但几乎所有听证代表都提出了涨价以外的要求:水价可涨, 水质须优。杭州市物价局表示,他们将把听证会上的全部意见以及收集的网民意见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对参加听证人员的意见一一回复,并对现有方案进一步修改完 善,按法定程序上报获批后再向社会公布。
涉及公共利益的商品价格调整频频引起公众关注,但更多时候,往往是民众被迫接受“涨价”的事实,“逢听必涨”是不少老百姓对听证会的看法。尽管与一纸通知 执行涨价相比,公众参与听证会制度的进步意义不容否认。但也应看到,近年来某些听证会的“潜规则”也广受民众质疑。比如听证代表的构成问题,细心的人们就 曾在合肥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上发现,8位听证代表中居然有4位是名字经常出现的听证“专业户”;又如,价格听证过程中,话题一般不会集中于“是否涨 价”,而是被巧妙地引导到“怎么涨、涨多少”之上,显然是“涨价没商量”。而前几年的河南省洛阳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上,还出现总共18名代表只有1人反对涨 价,而实际上民意和舆论“一边倒”反对涨价的反差现象。更有甚者,通过纵观几年来各地举行的听证会,有人总结出听证“三部曲”:第一步,听证代表由主持听 证会的物价部门随意挑选,强烈反对涨价的市民总是被排除在外;第二步,听证代表产生后,申请涨价的企业都要逐个拜访,进行“公关”;第三步,听证会代表的 “人格分裂”,即为了政府的“信任”和企业的“诚意”,不得不选择“赞成”,但为了给市民一个“交代”,他们又要做出一点“反对”的表示。事实上,老百姓 并非都反对合理的涨价,而是更关注要涨个明白。
听证会何时不再成为“听涨会”?!
问题:
请为完善我国现行的听证会制度开一剂“良方”,使之能更好地体现民意。(不超过600字)
A.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B.专家咨询制度
C.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D.社会听证制度
A.起草单位组织召开听证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
B.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利益相关方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起草单位应当组织听证
C.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起草单位可以不举行听证
D.起草单位组织召开听证会,应当提前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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