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时,如果该商品在品目条文上有具体列名可以直接查到,则无须运用归
类总规则。
提问人:网友superjunjun
发布时间:2022-01-06
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时,如果该商品在品目条文上具体列名可以直接查到,则无须运用归类总规则。 ()
A.正确
B.错误
A.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子目条文。
B.海关总署下发的关于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定,包括总署的文件、归类问答书、预归类决定、归类技术委员会决议及总署转发的WCO归类决定等。
C.《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
D.海关总署公布的本国子目注释。
请指出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A.《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设立
B.归类总规则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商品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C.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
D.当品目条文.类注和章注没有专门规定,商品归类不能确定时,按与该商品最相类似的商品归类
进出口商品在品目项下给子目的归类,应当按照品目条文或类注,章注确定。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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