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委托人函是正式地将估价报告呈送给委托人的信件,在不遗漏必要事项的基础上应尽量简洁,其内容一般包括()。
A.致函对象:这是指委托人的全称
B.致函正文:说明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C.致函落款:为估价机构的全称,加盖估价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估价师签名盖章
D.致函日期:是指致函时的年月日
A.致函对象:这是指委托人的全称
B.致函正文:说明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C.致函落款:为估价机构的全称,加盖估价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估价师签名盖章
D.致函日期:是指致函时的年月日
上海××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封面(略)
目录(略)
致委托方函
×××先生:
受您的委托,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遵循合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您所委托的上海××公寓(上海市长宁区平武路××号)内,建筑面积为6992.42m2的房地产现状公开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委托方拟将估价对象进行抵押的估价目的和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本公司收集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勘察结果,现将估价对象于2001年5月18日(估价时点)的现状公开市场价值报告如下:
房地产总价:人民币41600000元
大 写:肆仟壹佰陆拾万元整
单位建筑面积均价:人民币5950元/m2
大 写:每平方米伍仟玖佰伍拾元整
上海××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1年5月31日
估价师声明(略)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1.本报告提供的估价结果是公开市场价值。所谓公开市场价值,是指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在市场上出售并按以下条件取得的合理价格:
(1)买卖双方不因任何特殊利益抬高或者降低房地产真实价值;
(2)有一段合理交易时间;
(3)在此期间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
(4)房地产买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截止到估价时点,估价对象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还未办理。根据估价方向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有关部门查询的结果和委托方的承诺,估价对象不存在抵押权、担保权、租赁权、地上地下权等他项权利,其房地产权利人为叶鸿林、林春海(其中××公寓D、E座24套为权利人叶鸿林所有;××公寓A、B、C座23套为权利人林春海所有)。
3.截止到估价时点,估价对象均已装修,因此本报告提供的估价结果己包含了室内装修价值。
4.本报告提供的估价结果,只为委托方向银行进行抵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不对其他用途负责。
5.本报告提供的估价结果是估价对象现状公开市场价值,并未考虑未来物业强制处置、要求迅速变现的特性。
A.估价对象的位置图,四至和周围环境的图片
B.土地形状图、建筑平面图、建筑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图片、估价对象的产权证明
C.估价引用中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
D.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资格证明、专业经历和业绩等
A.2315元/m2
B.2325元/m2
C.2335元/m2
D.2345元/m2
A.30万元
B.28万元
C.29.29万元
D.28.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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