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有哪四类? 问题二:什么是撤...
问题一: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有哪四类? 问题二: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的权利属性是什么? 问题三: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谁享有撤销权? 问题四:撤销权是直接由撤销权人向相对人作出吗?如果不是,此处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问题五: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有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如果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六:除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直接的欺诈与胁迫外,民法总则规定了第三人欺诈与第三人胁迫。什么是第三人欺诈、第三人胁迫? 问题七:民法总则关于第三人欺诈与第三人胁迫的规定有何不同? 问题八: 【案例】【单选】 金某祖上为清朝八旗,家中有一块儿祖传清代的玉佩。当地恶霸孟某非常喜欢,多次上门求购,都被金某拒绝了。2015年2月1日,孟某手下曹某带着20名小弟再次来到金某家中,扬言三日内不将玉佩卖给孟某,小心金某在某高中上学的女儿。金某心生恐惧,次日主动以5万元出售给不知情的孟某。2017年3月2日,女儿留学德国,金某再无后顾之忧,于3月1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经查,玉佩实际上是赝品,市值也就300元,金某对此并不知情,孟某此时才知道自己购买的玉佩乃是赝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孟某不知曹某胁迫金某一事,金某无权请求撤销与孟某的玉佩买卖合同 B孟某基于金某欺诈为由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C金某基于受胁迫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权利,因超过一年除斥处置期间而不予支持 D孟某基于重大误解撤销玉佩买卖合同的权利,至2017年6月10日届满 问题九:什么是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问题十: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哪三类? 问题十一: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中,谁享有追认权? 问题十二: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中,谁享有催告权? 问题十三: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中,善意相对人书否享有撤销权?此处的撤销权,以什么方式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