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签订的国际条约,较我国的国内环境法有优先的权力。()
A.正确
B.错误
有一种行政核准方式用于国际间对于外国认证机构和认证证书的承认,它是指
A.通过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凡加入条约或协定的国家,均可承认对方国家认证机构在本国签发的证书的效力
B.符合本国规定的认证政策和可信性条件标准的境外机构,在获得境内行政部门的许可后可在境内开展认证活动
C.境外认证机构寻求境内认证机构提供担保,由后者承担前者在国内发放证书所产生的风险
D.符合本国规定的认证政策和可信性条件标准的境外机构,承认对方国家认证机构在本国签发的证书的效力
A. 国际条约作为我国法律的渊源,可以直接适用,并且是优先适用。
B. 从相关涉及条约适用的国内立法看,存在直接适用条约、条约与相关国内法并行适用、条约必须经国内立法转化才能适用等几种情况。
C. 《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这说明对于民商事方面的法律,国内法可以直接适用和优先使用,直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
D. 中国加入WTO后,鉴于WTO协议的复杂性,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先后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说明对于WTO协议,需要转化为国内法才能成为法律渊源,加以适用,而不能直接用作审理案件的依据。
E. 对于民商事以外的法律,一般需要转化为国内法才能成为法律的渊源。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简答题”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