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中标项目分包的表述,请问:哪一项是错误的?()
A.中标人分包须经招标人同意
B.分包给他人完成的仅限于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
C.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D.中标人就分包的项日对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对中标人负责
A.中标人分包须经招标人同意
B.分包给他人完成的仅限于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
C.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D.中标人就分包的项日对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对中标人负责
关于中标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分包无效,处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B.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投标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C.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下的罚款
D.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处转让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A.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分包无效,处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0‰以下的罚款
B.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投标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C.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下的罚款
D.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处转让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A.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处转让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B.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C.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5年至8年内参加投标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D.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分包无效,并处罚款
A.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但可以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B.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C.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且可以再次分包
D.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A.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B.可以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但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C.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D.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
E.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A.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任意部分工作进行分包
B.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进行肢解分包
C.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
D.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
E.中标人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
A.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投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
B.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乙公司时起,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
C.中标通知书寄出后,甲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修改部分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D.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
A.甲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甲公司的承诺开始生效
B.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投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行为
C.中标通知书寄出后,甲公司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修改部分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D.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公司可以和甲公司私下商议免交
E.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就分包项目
A.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
B.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乙公司时起,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
C.中标通知书寄出后,甲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修改部分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D.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投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
A.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投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
B.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乙公司时起,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
C.中标通知书寄出后,甲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修改部分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D.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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