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借贷合同,同时又以乙的房屋为标的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以担保借贷合同的履行,乙偿还部分债务后,无力还债,甲与乙仍以乙的房屋为标的又重新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以乙的剩余欠款作为购房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借贷合同的担保合同
B.第二份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
C.当事人对合同性质的变更具有法律效力
D.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是独立的买卖合同
A.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借贷合同的担保合同
B.第二份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
C.当事人对合同性质的变更具有法律效力
D.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是独立的买卖合同
A.签订借款合同之日
B.签订抵押合同之日
C.取得借款之日
D.抵押合同登记之日
A.签订借款合同之日
B.签订抵押合同之日
C.取得借款之日
D.抵押合同登记之日
甲作为出租人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甲又以该房屋作抵押,与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则()。
A.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经乙同意,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C.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有效
D.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但甲应当将房屋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乙
A.签订借款合同之日
B.签订抵押合同之日
C.取得借款之日
D.办理抵押登记之日
A.抵押合同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
B.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C.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
D.抵押合同是实践合同
A.购房合同的从合同
B.要式合同
C.单务合同
D.实践合同
案例分析题
第6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006年6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双方约定:借用期限为6个月,期限届满一次性偿还,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 乙银行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此外,为了保证甲公司按期还款,丙公司又以自己所有的大厦第五层的房屋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将应收账款作为甲公司还款的质押担保,乙银行还要求丙公司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质押登记,但丙公司未按约定对抵押和质押担保办理登记。后甲公司没有按期还款。
问(1)如何认定甲公司和乙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2)如何认定乙银行和丙公司签订的抵押和质押担保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3)乙银行与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权和质权能否成立?为什么?
(4)甲公司和丙公司应当如何对乙银行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A.甲和乙订立借款合同,乙让欠其款项的丙代其向甲交付款项,丙没有履行,甲直接追究乙责任
B.甲将自己的房屋租借给乙,后甲又以高价将该房屋卖给丙,丙要求乙立刻搬出该房间,乙以自己与甲之间订立的租借合同拒绝搬出
C.甲与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甲和乙约定由丙代替甲向乙交付货物,丙对此不知情 (⊙o⊙)
D.经销商甲出售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乙人身损害,乙向该货物的生产商丙索求赔偿
A.乙银行应得100万元
B.乙银行应得80万元
C.丙银行应得80万元
D.丙银行应得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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