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2005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为600万元 (包括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2万元),当期其他有关资料如下:产品销售成本的有关资料:① 直接工资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用28万元。② 制造费用、辅助生产的工资为30万元,职工福利费为4.2万元。③ 制造费用、辅助生产中的折旧费为46万元,其中:各种机器设备按10%提取,房屋建筑物按8%提取。各种期间费用的有关资料:① 管理及销售人员工资费用为100万元,职工福利费用14万元。② 房屋建筑物按8%的折旧率计提折旧。③ 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0万元。④ 管理费用中的工会经费6.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95万元。⑤ 管理费用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为11万元(其中技术研究机构人员工资2万元)。已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实行加计扣除,营业外支出的有关资料:① 工商管理部门罚款10万元,银行罚息2万元。② 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③ 对另一困难企业赞助15万元。④ 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捐赠30万元。该企业有职工300人,其中:200人的工资直接计入生产成本,50人的工资计入制造费用,50人的工资计入期间费用。该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600万元,其中:各车间固定资产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300万元的机器设备(其中有一项是企业当年因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用财政拨款资金购置的国产设备100万元):企业管理部门生活用房 100万元。企业的相关数据标准为:计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折旧率标准:生产用房6%,生活用房4%,机器设备8%(假设不留残值);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该企业2004年“三新”技术开发费为10万元,2004年应缴所得税额为8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折旧费金额为()万元。
A.14
B.10
C.22
D.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