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遭到蒋某等三人的无端殴打,并被蒋某用刮刀刺伤。孙某急忙夺路跑走,此时,蒋某等人高呼:“抓小偷!”路人李某不明真相,上前抓住孙某。孙某一时难以挣脱,不得已刺伤李某,得以脱身。事后查明,孙某被蒋某刺成重伤,孙某给李某造成轻伤。孙某的行为:
A.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B.属于假想防卫,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A.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B.属于假想防卫,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A.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C.属于假想防卫,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A.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C.属于假想防卫,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A.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C.属于假想防卫,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甲某致伤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请详述理由。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假象防卫,应负刑事责任
C.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避险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A.正当防卫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防卫过当
D.犯罪未遂
A.甲把欠钱不还的徐毛毛捆绑后装进自己汽车的后备箱内,正准备开车出发时,旁边的肖某倒车不慎撞到甲的后备箱,导致徐毛毛当场死亡。甲不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B.乙在湖边以伤害的故意使用木棍击打小孟,小孟在逃跑过程中跌落水中。小孟向乙求救,乙不理睬,后小孟被淹死。乙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C.丙以伤害的故意用木棍击打蒋某的头部,后丙不小心将蒋某撞倒在水泥地上,蒋某头部被磕到,蒋某死亡,无法查明是丙先前的棍子击打导致的蒋某死亡还是蒋某摔倒磕到头而死亡。丙不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D.丁、徐某、刘某三人共同抢劫吴某,吴某拼命反抗,徐某拿起刀向吴某砍去,不慎砍中丁,导致丁死亡,吴某趁乱逃离现场。徐某不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被告人:金某,男,22岁,农民;
赵某,男,19岁,农民;
申某,男,18岁,农民;
关某,男,17岁,农民;
沈某,男,20岁,农民;
韩某,男,21岁,农民。
1989年1月某日,赵某去金某家议论要偷木头,后赵某又纠集了关某、韩某、申某、沈某。第二晚10时许,六被告骑三轮车到英山检查站。金某带着钢丝鞭,同申某去检查站探听动静,见屋内亮着灯,没发现来人。金告诉说:现在可以装车了,其余四人在赵某的指挥下,用两辆三轮车各装数根红松,拉回村子卸在河边上。当第二趟去盗拉时,被检查站管林员孙某、蒋某发现,正要出屋制止,申某即拿圆木把门顶住,并用脚踩着,金某也找一圆木顶住门。孙、蒋二人出不来,用钎子撬门没撬开,便砸坏门心板向外泼水,孙、蒋二人又用电话报警。金某即转到房后将电话线拉断,其他案犯抢拉四车圆木卸在河边。因已被人发现,不想再拉。金某告诉申某去叫其他案犯再来拉一趟。因房门被顶住,窗户上又安有钢筋护栏,孙、蒋二管林员眼看着价值5000多元的圆木被拉走。
问:对本案中的各被告人应如何定罪判刑 (判刑只答处刑原则,不答具体刑期),并说明理由。
A.谢某因受李某邀约,因此对其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B. 谢某等属结伙殴打他人,应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C. 蒋某只要参与打斗,就应对其以殴打他人进行处罚
D. 李某的行为成立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和殴打他人,对其可分别处罚款200元和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合并折算执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下列不属于寻衅滋事的是()。
A.李某与王某有矛盾,一日李某纠集刘某等人与王某及其亲属进行打斗
B.刘某一日酒后追逐、殴打一名素不相识的年轻女子
C.李某经常在其家小区周围任意毁损小区业主车辆,见车就砸
D.谢某因下水管道漏水一事,与其楼上邻居蒋某产生纠纷,一日,谢某见蒋某的轿车停在楼下,便产生报复心理,用小刀划损蒋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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