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办公家具,授权本单位员工李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
5月15日,丁银行通知丙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上记载有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付家具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乙公司于6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所购家具,丙公司于第二天才得以开始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该资金并交付乙公司。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交付给乙公司的支票未记载收款人,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利用丙公司账户存取款项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应当由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丁银行通知丙公司不能支取使用到账资金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丁银行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