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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经营所得要并入综合所得范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问人:网友bigtree
发布时间:2022-01-07
A、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计税
B、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个人所得税计算,参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规定执行
C、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D、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E、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当月原单位工资薪金+再就业单位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A.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居住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应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在境外按所得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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