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竟饭店有限公司乃四人共同出资开办的一家饭店。四个出资人甲、乙、丙、丁见正常营业利润甚微,遂组织大批妇女进行卖淫,收入顿时大增。一日,公安机关打黄办欲搜查该饭店。公安人员杜某立即向甲报告,但公安人员仍以惊人的速度抓获20名卖淫女和嫖客。杜某犯有()
A.协助组织卖淫罪
B.组织他人卖淫罪(共犯)
C.妨害公务罪
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A.协助组织卖淫罪
B.组织他人卖淫罪(共犯)
C.妨害公务罪
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2017年6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是()。
A.甲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B.乙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C.丙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
D.丁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A.甲
B.乙
C.丙
D.好来饭店
A.甲说:“我们四人都不用纳税,只要我们的饭店纳税就行了。”
B.乙说:“我们四人要分别缴纳所得税,饭店就不用纳税了。”
C.丙说:“饭店是要纳税的,我们四个也必须缴纳各自的所得税。”
D.丁说:“我们的饭店必须要纳税,值得庆幸的是。饭店纳税后,我们四个人的所得税就可以减半缴纳了。”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关于四人出资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以货币出资8万
B.乙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2万
C.丙以房屋使用权出资
D.丁以劳务出资
A.甲
B.乙
C.丙
D.好来饭店
A.甲出资货币10万,乙出资房屋一套价值30万,丙出资劳务折合5万,丁以专利技术出资折合15万
B.甲出资货币10万,乙出资房屋一套价值30万,丙以客户资源出资折合5万,丁以专利技术出资折合15万
C.甲出资货币10万,乙出资房屋一套价值30万,丙以商标权出资折合5万,丁以专利技术出资折合15万
D.甲出资货币18万,乙出资房屋一套价值22万,丙以商标权出资折合5万,丁以专利技术出资折合15万
E.甲出资货币15万,乙出资房屋一套价值20万,丙以商标权出资折合5万,丁以专利技术出资折合10万
A.甲
B.小白兔超市
C.甲、乙、丙、丁
D.丁
请问:
(1)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是否合法?
(2)若丁原为当地检察院检察官,现已经退休,他能否担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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