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举证责任上是()。
A.谁主张,谁举证
B.举证责任倒置
C.债权人举证
D.股东举证
A.谁主张,谁举证
B.举证责任倒置
C.债权人举证
D.股东举证
我国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要件是()。
A、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
B、承担责任的行为要件是有逃避债务的行为
C、结果要件是要达到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程度
A.甲认为,不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既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出资,如大型设备的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B.乙认为,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既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又包括以公益为目的的公司
C.丙认为,《公司法》规定了人格否认制度,公司股东在某些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表明独立责任已不再是公司的特征之一
D.丁认为,《公司法》规定了两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这表明社团性已不再是公司的特征之一
A.公司股东过分操纵和控制公司,致使公司丧失独立人格
B.公司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C.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致使公司成为股东傀儡
D.公司股东利用法人人格逃避合同义务或侵权责任
A.该制度是对有限责任原则的补充
B.该制度是对有限责任原则的否定
C.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混同将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的实施
D.该制度有严格的实施条件
A.公司人格否认通过公司登记注销完成。
B.在2005年10月《公司法》修改之前,我国实践中已经存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C.债权人未造成损害时,不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D.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英美等国家又称为“刺破公司面纱”制度。
A.公司资不抵债时
B.公司股东出资未到位时
C.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D.一人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A.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并不是对公司独立法人制度的彻底否认,它只在特定情况下适用
B.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不是对人的,而是对事的
C.对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不是永久的,而是暂时的
D.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保护
A.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B. 关联法人之间过渡控制
C. 公司人格混同
D. 利用公司人格逃避契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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