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1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下:(1)进口酿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1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下:
(1)进口酿酒设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195000元。
(2)支付葡萄酒厂广告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0元,税额18000元。
(3)支付销售葡萄酒的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000元。
(4)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5985000元,另收取优质费用113000元。
(5)将100箱自产葡萄酒作为福利发给员工,同类葡萄酒含税销售额平均为1010.22元/箱。
(6)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118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是()
A.进口酿酒设备
B.支付葡萄酒广告费的进项税额
C.支付销售葡萄酒运输费的进项税额
D.上期留抵的增值税税额
(2)计算甲酒厂当月销售葡萄酒的销项税额为()元。
A.12556.32
B.665221.1
C.82665.2
D.701539.82
(3)甲酒厂当月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进口酿酒设备
B.支付葡萄酒广告费
C.销售葡萄酒
D.将自产葡萄酒作为福利免费发放
(4)计算甲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元。
A.596623.1
B.625445.32
C.548586.02
D.7856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