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供应商原因而提出的差异申请,严格按招投标文件规定处理。确因供应商原因而无法签订物资合同的,由供应商提出取消合同签订的书面申请,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A.对招标文件理解偏差
B.投标失误
C.报价问题
D.其他
A.对招标文件理解偏差
B.投标失误
C.报价问题
D.其他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A.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二位
B.随意选择
C.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
D.价格优惠排位第一者
A.无法查明长短款原因的,由网点自行垫付处理
B. 由设备供应商或维护商按照合同约定先行赔付
C. 查明原因后,属于自助设备或设备系统原因的,由供应商或维护商承担
D. 属于本行系统原因的,本行本地卡短款,由营业网点负责协调处理
A.无法查明长短款原因的,由网点自行垫付处理
B.由设备供应商或维护商按照合同约定先行赔付
C.查明原因后,属于自助设备或设备系统原因的,由供应商或维护商承担
D.属于本行系统原因的,本行本地卡短款,由营业网点负责协调处理
A.供应商烦琐而复杂的订单处理过程
B.供应商低效的订单处理方式或生产方式
C.购买者的需求信息不明确导致供应商的前置期延长
D.过长的供应商比较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等
E.货物的运输方式等
招投标供应商违约处理案例
2004年5月9日,环宇公司参加了福建省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经评审后中标,并与采购单位签订了供货合同。后环宇公司提出无法正常供货,并要求取消原供货合同。同年9月7日,福州市财政局对供应商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及有关文件规定,对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取消环宇公司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从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不得参加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同类项目的投标,并处没收该项目履约保证金。
结合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本案例中,你认为财政局对供应商的处罚是否恰当?供应商环宇公司提出无法正常供货,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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