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胡某,男,59岁,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间,胡某的公司以废物利用的名义从
国外一家公司进口了1600余吨被淘汰的电视机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进行拆解。回收之后的剩余物资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等被以随意倾倒排放焚烧等方式进行了处理,结果导致周边村庄群众百余人呼吸道疾病集中爆发,一百余亩耕地以及附近的地下水被严重污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查,胡某2014年5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问题】对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
提问人:网友Dume2021
发布时间: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