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损残值处理要求()
A.对于能够第一时间返厂或由厂家、产地、物主回收回购残值的,分公司应尽可能协商返厂或回收残值处理,同时我司理赔人员在录入系统时按照返厂或回收的剩余价值扣减残值
B.对于不能返厂或由厂家、产地、物主回收回购处理的,分公司应组织引入三家(含)以上的合作单位进行询价竞价,确认损余物资剩余价值。不得通过员工内购、分发等方式私自处置物损残值
C.对于生鲜食品、农产品、牲畜类等对处置时效要求较高的物损,分公司应尽快就近处理。同时在赔案处理中分公司应充分调研地方市场行情,按照市场价值协商一定比例扣残处置
D.对于其他种类无法回收或二次市场流通的物损残值,分公司应视受损严重程度及损余物资种类,合理确认维修或重置方案,并在定损方案的基础上协商,可不扣除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