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注册于某市东城区,2018年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2)缴纳工商行政罚款2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
(3)缴纳增值税200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20万元。
(4)从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取得股息收益200万元。
已知,2017年度甲公司会计利润为-60万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格式:(1)甲公司下列收入中,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A.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B.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
C.股息收益200万元
D.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2)甲公司下列支出中,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A.税收滞纳金1万元
B.工商行政罚款2万元
C.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万元
D.增值税200万元
(3)关于甲公司弥补亏损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2018至2022年度的税前所得可以弥补2017年度的亏损额为60万元
B.如果2018年度税前所得弥补2017年度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C.如果2018年度税前所得不足以弥补2017年度亏损,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亏损,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D.甲公司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用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
(4)关于甲公司的企业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是我国的居民企业
B.如果甲公司登记注册地在境外,但是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某市东城区,则同样为我国的居民企业
C.如果甲公司登记注册地在境外,实际管理机构也不在我国境内,但在我国某市东城区设立分支机构,则同样为我国的居民企业
D.如果甲公司登记注册地在境外,实际管理机构也不在我国境内,在我国境内也未设立分支机构,则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