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被告人:高某,男,28岁,工人。蔡某,男,19岁,无业。靳某,女,18岁,无业。被告人高某得知信用社主任张某
[主观题]

被告人:高某,男,28岁,工人。蔡某,男,19岁,无业。靳某,女,18岁,无业。被告人高某得知信用社主任张某

贪恋女色,遂即与被告人蔡某预谋,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张某为其提供资金。靳某在高某的授意下,先后两次在树林内与张某幽会。某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骗至高某的二哥家。高某藏于室内,蔡某先后对张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为他们提供15万元的贷款。张借故推脱,蔡继续殴打,此时,高某从室内出来,与蔡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内急需2万元现金”的便条,要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蔡某持此便条到信用社取走现金2万元。直到晚上,高蔡才将张某放回。【问题】对本案,一审法院定为绑架勒索罪,二审法院定为抢劫罪。你认为哪一个正确?

提问人:网友fanghong 发布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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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被告人钟某,男,28岁,矿山工人。钟某与女青年李某曾经关系密切并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后来,李某离

被告人钟某,男,28岁,矿山工人。

钟某与女青年李某曾经关系密切并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后来,李某离开钟某而与王某确立了恋爱关系。钟某对此无比愤恨,遂蓄意报复李某。钟某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仓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天晚上,钟某发现李某在其单位露天电影场看电影,觉得机会来了,遂回家将事先准备好的自制炸弹取出拿到电影场,定好时间后放置在李某坐的板凳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其中2人重伤。钟某被抓获后交待,之所以选择在电影场炸李某,是因为他觉得电影场人多,事后可以不被发现。

请分析:钟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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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被告人,王某,男28岁,工人。被告人王某因多次受到车间主任刘某的批评,对其怀恨在心,蓄意
报复。一天夜里,刘某在单位值班,王某乘其熟睡之机,放火将值班室点燃,大火燃起后,王某又怕造成严重后果,难逃罪责,就用石头将值班室窗户玻璃砸碎,惊醒刘某后,王某逃走。刘某冲出屋子后,与起来的群众一起灭火,虽然及时将大火扑灭,但造成了部分财产的损失。

试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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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高某,男,22岁;蔡某,男,19岁;靳某,女,20岁。2010年夏天,高某从平顶山市银翔信用社购买摩托车一辆。
因手续不全,高某让靳某到银翔信用社找该社主任张某补办摩托车过户证明。张某提出与靳某约会,靳将此事告诉了高某。高想到自己想做生意贷不来款,张某贪恋女色,遂即与蔡某预谋,让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要挟张某为其提供资金。靳某在高某的授意下,先后两次在湛河堤树林内、矿务局安培中心应约与张某幽会。2010年10月30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某诱骗到平顶山市铁路工人村268号高某家。蔡某与高某先后对张某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为他们提供15万元贷款。张借故推脱,蔡某与高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便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行急需二万元现金”的便条,要银翔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蔡某持此便条到银翔信用社取走现金2万元。然后,高、蔡将张某放回。 问: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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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被告人:高某,男,30岁,工人。金某,男,27岁,个体摊贩。被告人高某、金某两人于某日进入某大宾馆,在小
卖部柜台上要买中华”香烟25条。当售货员将25中华”香烟放在柜台上后,高某以和售货员算帐作掩护,金某在向手提包里装烟时,乘机将10条香烟装到柜台底下的手提包内。然后,被告人将装在柜台上的手提包放在柜台上,并假惺惺地对售货员说:小姐,这些烟先放在这儿,我们到门口去取外汇,马上回来交钱,请您暂保存一下。”于是,二被告便携带柜台下的手提包(内装10条香烟),迅速走出大门。约半个小时后,售货员不见来人送钱,便打开手提包,发现里面只有15条香烟,方知受骗。【问题】被告人高某、金某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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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被告人:段某,男,28岁,某县化工厂财务科科长。胡某,男,57岁,某县化工厂财务会计。某年,该县化工厂动员职工集资扩建工厂,段、胡两人通过私人关系,以化工厂名义从县建设银行贷款10万元,然后以个人集资形式,分别将其中的8万元、2万元高息贷给厂里,一年后,段获取利息差12000元,胡获取利息差3600元。【问题】对段、胡两人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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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被告人张某甲,女,37岁,无业。被告人张某乙,男,35岁,工人。1997年11月,被告人胡某(另案处理)将被害

被告人张某甲,女,37岁,无业。被告人张某乙,男,35岁,工人。1997年11月,被告人胡某(另案处理)将被害人韩某某杀害后,将其尸体肢解为五块,套上塑料袋后分别装入两只印有球形门锁字样的纸箱中,再用印有申藤饲料字样的编织袋套住并用打包机封住。嗣后,胡某以内装毒品为名,唆使被告人张某甲和张某乙帮其将两只包裹送往南京。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按照胡某的旨意。于1997年11月30日中午从余姚市乘出租车驶抵南京,将两只包裹寄存于南京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因尸体腐烂,于1998年4月8日案发。 问:对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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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被告:顾某,男,40岁,某私营企业经理。被告:林某,男,30岁,某私营企业经理。被告:卢某,男,28岁,无业人
员。被告人顾某,于1993年5月在广东省深圳市个人投资开办了私营企业全盛实业有限公司,自任总经理。1994年顾某得知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从中赚取大钱,遂开始筹划这一发财之道”。自同年11月起,被告人顾某与其公司的另一经理林某开始以全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收取好处费。到1995年5月正,在短短的七个月内,被告人顾某、林某共先后为16家外贸进出口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28票份,价款3165万元,税款万元,卢某从中收取好处费2.7万元。案发后,追缴顾某赃款56.7万元,港币2500元和用赃款购买的皇冠轿车一辆等物。【问题】对被告人顾某、林某、卢某应如何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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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被告人何某(男,39岁,某县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07年9月13日在某县公安局看守

被告人何某(男,39岁,某县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07年9月13日在某县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的白酒倒出半碗(约半斤)自饮,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造成关押在该所15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县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所时才被唤醒。

问:被告人何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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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被告人高建生,男,24岁,某市建筑工人。 1985年7月16日上午,高将所骑的摩托车停放在本市城区中山南
路民用电器贸易中心门前的便道上。此时恰逢三轮车工人康桂泉(男,66岁)为该贸易中心拉货至该贸易中心门前。康认为摩托车“碍事”,将车挪开。高建生不让动。争执中,摩托车被碰倒,高建生便用右手打了康左胸一拳。康仰面摔倒在马路沿儿下,当即“伸胳膊,蹬腿,张嘴”。在群众的协助下,高将康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尸体检验报告称:(1)死者康桂泉患有高度血管粥样硬化,形成夹层动脉瘤,因瘤破裂,引起大出血,心包填塞死亡。(2)死者胸部左侧有皮内出血,符合被拳击伤的情况。此一拳可使夹层动脉瘤破裂。 在本案中,被告人高建生其打一拳的行为与康某死亡的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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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二)72.被告人顾某(男,36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08年8月18日在某市公安局看守所

(二)

72.被告人顾某(男,36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08年8月18日在某市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喝的白酒倒出半瓶(约3两)自饮,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造成关押在该所7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市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被告人才被唤醒。

被告人颓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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