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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第一审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B.经过审理,法院作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后应当判令被告人向检察院交付赔偿款
C.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检察院可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判决提起上诉
D.法院可以判令被告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A.第一审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B.经过审理,法院作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后应当判令被告人向检察院交付赔偿款
C.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检察院可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判决提起上诉
D.法院可以判令被告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A.第一审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经过审理,法院作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后应当令被告人向检察院交付赔偿款
C.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检察院可以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判决提起上诉
D.法院可以判令被告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人何某(男,39岁,某县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07年9月13日在某县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的白酒倒出半碗(约半斤)自饮,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造成关押在该所15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县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所时才被唤醒。
问:被告人何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被告人何某(男,39岁,某县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01年9月13日在某县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的白酒倒出半碗(约半斤)自饮,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造成关押在该所15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县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所时才被唤醒。
问:被告人何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被告人何某(男,39岁,某县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05年9月13日在某县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的白酒倒出半碗(约半斤)自饮,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造成关押在该所15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县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所时才被唤醒。问:被告人何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朱某(男,17岁)因伙同万某(男,28岁)盗窃,于2010年9月17日10时45分被某县公安局宣布刑事拘留。办案民警小李和小吴于当日14时至15时对朱某进行讯问,并于次日11时15分送往县看守所执行。看守所将朱某和万某一起关押在5号监房。9月19日下午4时许,小李到看守所提讯朱某,对看守人员小毛(与小李是公安学校同学)说:“我忘记带提讯证了,你把朱某提出来,我要提讯”。于是,小毛将朱某提出号房交小李提讯。
问题:公安机关在办理此案时,存在哪些问题?
A.玩忽职守罪
B.私放在押人员罪
C.徇私枉法罪
D.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A.玩忽职守罪
B.私放在押人员罪
C.徇私枉法罪
D.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A.玩忽职守罪
B.私放在押人员罪
C.徇私枉法罪
D.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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