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丁是否可以取得此房屋的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可以,丁构成“善意取得”
B.不可以,房屋已经不是丙的所有物,丙无权处分
C.可以,不论丁是否为善意,已经办理了过户即为权利人
D.不可以,甲乙之间的合同仍然有效,应由乙决定是否要求甲履行
A.可以,丁构成“善意取得”
B.不可以,房屋已经不是丙的所有物,丙无权处分
C.可以,不论丁是否为善意,已经办理了过户即为权利人
D.不可以,甲乙之间的合同仍然有效,应由乙决定是否要求甲履行
A.可以,丁构成“善意取得”
B.不可以,房屋已经不是丙的所有物,丙无权处分
C.可以,不论丁是否为善意,已经办理了过户即为权利人
D.不可以,甲乙之间的合同仍然有效,应由乙决定是否要求甲履行
A.申请人申请异议登记后,在异议登记期间,所登记的物权的买受人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对抗申请人
B.甲将电脑卖给乙并约定由甲继续租用电脑,却后甲又将电脑出售给丙,并约定甲可以继续使用电脑。此时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抵押人丙转让己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的汽车给丁,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但丙并未通知抵押权人戊并告知丁,则丁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D.孙某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但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簿显示该房屋所有人为孙某)卖给李某,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则李某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1)丙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理由是什么?
(2)丙可否以自己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对抗丁?
(3)若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则其是否有权终止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
请问:
甲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乙、丙的合法权益?丁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
A.乙公司可以自主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公司共同代理
B.丁公司销售的房屋是否计入乙公司的销售业绩,视丁乙双方订立的代理合同而定
C.如果取得丁公司书面同意,乙公司可以与其他房地产经纪公司共同代理
D.丁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不得将该项目委托丙公司代理
A.本案应由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乙、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丁可以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C.因为没有进行登记,乙、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生效,丁可以追究乙的缔约过失责任
D.丁可以直接追究甲的侵权责任
A.甲死亡前,可以类推买卖不破租赁,乙对丙亦为有权占有
B.甲死亡前,丙对乙可以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C.甲死亡后,丁将房屋变更自己的名下时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乙得对戊主张有权占有
A.合同无效,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B.合同效力待定,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C.合同可以撤销,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D.合同有效,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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