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拍卖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写字楼的开发,支付土地出让金3000万元;写字楼开发成本2800万元,其中含公共配套设施费用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年写字楼全部销售完毕,取得销售收入共计9000万元;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95万元;缴纳印花税4.5万元。已知:该企业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
A.290
B.580
C.582
D.590
- · 有5位网友选择 A,占比13.16%
- · 有5位网友选择 D,占比13.16%
- · 有4位网友选择 B,占比10.53%
- · 有3位网友选择 B,占比7.89%
- · 有3位网友选择 D,占比7.89%
- · 有3位网友选择 A,占比7.89%
- · 有2位网友选择 B,占比5.26%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5.26%
- · 有2位网友选择 C,占比5.26%
- · 有2位网友选择 A,占比5.26%
- · 有2位网友选择 A,占比5.26%
- · 有1位网友选择 D,占比2.63%
- · 有1位网友选择 C,占比2.63%
- · 有1位网友选择 D,占比2.63%
- · 有1位网友选择 C,占比2.63%
- · 有1位网友选择 B,占比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