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企业2017年12月底经批准征用一块耕地,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五等地段,用于厂区内绿化,2018年12月经批准征用一块非耕地,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属于三等地段。其中医院,托儿所各占1000平方米,其余为工作区,三等地段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3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元/平方米。该企业征用的非耕地2019年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元。
A.1000
B.0
C.3000
D.6000
A.1000
B.0
C.3000
D.6000
A.15000
B.12500
C.10000
D.0
A.1万元
B.3万元
C.2万元
D.5万元
A.180000
B.183600
C.188000
D.186800
业办的幼儿园用地,200平方米无偿供派出所使用);2019年4月1日该企业在城郊征用耕地4000平方米,该耕地当年已经缴纳耕地占用税;同年8月底经批准征用非耕地6000平方米。该企业2019年和2020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二等地段7元/平方米,三等地段4元/平方米,城郊征用的耕地和非耕地1.2元/平方米)
A、180000
B、183600
C、186800
D、188000
A.5 000×5
B.5 000×5+2 000×5
C.5 000×5+2 000×5×5÷12
D.5 000×5+2 000×5×6÷12
案例(城镇土地使用税)
A公司系位于某城市郊区的国有企业。近日,某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接受了该企业的委托,为其代理2009年1—6月纳税审查,在审查土地使用税纳税情况时,主要获得下列资料:A公司提供的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显示:A公司实际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其中:
1.企业内学校和医院共占地1000平方米。
2.厂区以外的公用绿化用地为5000平方米,厂区内生活小区的绿化用地600平方米。
3.2009年3月30日,A公司将一块2000平方米的土地对外出租给另一企业生产经营使用。
4.2009年4月30日,将一块900平方米的土地无偿借给某国家机关公务使用。
5.与某外商投资企业共同拥有一块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土地,其中A公司实际使用2000平方米,其余归外商投资企业使用。
6.2009年5月16日,新征用厂区附近的两块土地共计2500平方米,一块是征用的耕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另一块是征用的非耕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
7.除上述土地外,其余土地均为A公司生产经营用地。该地区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元。
企业应纳土地使用税计算如下:
1.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企业厂区的绿化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3.应纳税额=2000×1×6÷12=1000(元)
4.应纳税额=900×1×6÷12=450(元)
5.应纳税额=2000×1÷2=1000(元)
6.应纳税额=2500×1÷12=208.33(元)
7.应纳税额=(50000-1000-5000-600-2000-900-3000-2500)×1÷2
=17500(元)
2009年1—6月份应纳土地使用税合计=1000+450+1000+208.33+17500=20158.33(元)
分析要求:上述计算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A公司提供的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显示:A公司实际占地面积
50000平方米,其中:
1.企业内学校和医院共占地1000平方米。
2.厂区以外的公用绿化用地5000平方米,厂区内生活小区的绿化用地600平方米。
3.2009年3月30日,A公司将一块2000平方米的土地对外出租给另一企业生产经营使用。
4.2009年4月30日,将一块900平方米的土地无偿借给某国家机关作公务使用。
5.与某外商投资企业共同拥有一块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土地,其中A公司实际使用2000平方米,其余归外商投资企业使用。
6.2009年5月16日,新征用厂区附近的两块土地共计2500平方米,一块是征用的耕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另一块是征用的非耕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
7.除上述土地外,其余土地均为A公司生产经营用地。该地区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元。
企业应纳土地使用税计算如下:
1.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企业厂区的绿化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3.应纳税额=2000×1×6÷12=1000(元)
4.应纳税额=900×1×6÷12=450(元)
5.应纳税额=2000×1÷2=1000(元)
6.应纳税额=2500×1÷12=208.33(元)
7.应纳税额=(50000-1000-5000-600-2000-900-3000-2500)×1÷2=17500(元)
2009年1-6月份应纳土地使用税=1000+450+1000+208.33+17500=20158.33(元)
分析要求:上述计算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案例4 (城镇土地使用税)
A公司系位于某城市郊区的国有企业。近日,某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接受了该企业的委托,为其代理2009年1—6月纳税审查,在审查土地使用税纳税情况时,主要获得下列资料:A公司提供的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显示:A公司实际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其中:
1.企业内学校和医院共占地1000平方米。
2.厂区以外的公用绿化用地为5000平方米,厂区内生活小区的绿化用地600平方米。
3.2009年3月30日,A公司将一块2000平方米的土地对外出租给另一企业生产经营使用。
4.2009年4月30日,将一块900平方米的土地无偿借给某国家机关公务使用。
5.与某外商投资企业共同拥有一块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土地,其中A公司实际使用2000平方米,其余归外商投资企业使用。
6.2009年5月16日,新征用厂区附近的两块土地共计2500平方米,一块是征用的耕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另一块是征用的非耕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
7.除上述土地外,其余土地均为A公司生产经营用地。该地区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元。
企业应纳土地使用税计算如下:
1.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企业厂区的绿化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3.应纳税额=2000×1×6÷12=1000(元)
4.应纳税额=900×1×6÷12=450(元)
5.应纳税额=2000×1÷2=1000(元)
6.应纳税额=2500×1÷12=208.33(元)
7.应纳税额=(50000-1000-5000-600-2000-900-3000-2500)×1÷2
=17500(元)
2009年1—6月份应纳土地使用税合计=1000+450+1000+208.33+17500=20158.33(元)
分析要求:上述计算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A.村干部甲: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B.村干部乙: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只要不占用农用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即可
C.村干部丙: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若须占用农用地的,必须经县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D.村干部丁: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只能使用村内空闲地
A.不纳关税
B.纳4个月的进口关税
C.纳10个月的进口关税
D.纳进口关税,免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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