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李某一家三口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海南4日游”.在旅游的最后一天.该团所乘汽车因车轮打
根据事实及相关法律回答以下问题:
(1)该旅游格式合同中免费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先生是否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
根据事实及相关法律回答以下问题:
(1)该旅游格式合同中免费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先生是否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旅游格式合同中免费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先生是否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
家住哈尔滨的杨某一-家三口准备在“五一”期间去新马泰旅游,经过与数家旅行社的交谈,最后和宏达海外旅行社初步确定了行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参加由宏达海外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十五日游,发团时间定在4月30日,杨某一家总共需交团费一万元。4月10日旅行社先让杨某交了500元的定金,并给开了一张收据,收据上的公章是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南岗区营业部财务章,杨某以为这件事就算定下来了,就没有想到和对方签旅游合同,在4月15日杨某全额缴清了剩余的9500元团费,后来旅行社给杨某全家办理了出国旅行的相关手续,但在旅游期间负责地陪服务的马来西亚旅行社擅自降低了服务水准,而且导游服务态度恶劣,所住的酒店也由四星级变成了二星级,导游经常带游客去购物,而且经常游说游客参加自费项目的娱乐。在泰国旅游过程中,杨某的小孩在就餐过程中由于吃了不干净的食物而导致上吐下泻,花掉.了医疗费1200元。而且耽误了三个景点的观赏,使得全家人的游兴大减,由于服务质量差,全团人都抱怨满腹,最后返回到哈尔滨后,杨某和其他游客找到宏达海外旅行社讨个说法,却受到接待人员的冷遇,对出现的问题一拖再拖,没办法最后游客们向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提出投诉,质量监督所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具体组团的经办单位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南岗区营业部,没有任何许可文件,属于非法设立,是哈尔滨宏达海外旅行社和个人签订承包合同后,由承包人独立经营,只是到年终给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一定的承包费,而且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没有出国组团资格,属于超范围经营。对游客的投诉中服务质量差的问题,由于游客都没有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所以很多旅游中的细节问题无法一一核实,只能根据反应的情况与旅行社沟通判定旅行社方给与一定的赔偿,返还部分旅游费用。 问题: 1、在本案中旅游者因为旅行社的违约行为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理? 2、由于没有正式签订旅游合同,所以旅行社与游客间的旅游法律关系是否成立? 3、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南岗区营业部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否正当,他所签订的合同如发生违约,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能否以该营业部是个人承包行为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4、旅游合同当中合同内容必须包括哪些?签订时旅游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李某至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海南5日游,他是2005年3月2日报的名,准备2005年4月2日出发,费用为1680元/人。
问:(1)若李某先缴纳了600元,收据注明为“定金”,但李某4月2日有事没空去,此时李某是否可以要求退还该定金?
(2)若旅行社吸取教训,只收300元,收据注明“订金”,李某没空去了,请问此时是否能拿回300元?
(3)若旅行社只收取300元,并在收据上注明为“定金”,在4月1日时通知李某因为只有他一人报名,不能成行了,现在退还300元,并按预付款的10%作违约金,是否可以?
(4)若缴纳了300元定金,但李某自己说不能去了,请问李某能否要求退还?
(5)若是李某先行缴纳300元,收据只写明“今收李某人民币300元”,若李某有事无法前往,请问能否退还该款项?
问:这个案例中交强险是否可以理赔?如果交强险赔款,受害人是谁?保险公司分别为哪些人赔款?
A.检查员在为旅客王某办理出境手续时,要求其摘下墨镜
B.检查员为乘坐轮椅的旅客李某办理入境手续时,主动起身进行人证对照
C.检查员集中为刘某一家三口办理了出境手续
D.一名头戴面纱的女性旅客不愿当众摘下面纱,执勤科(队)领导安排一名男检查员将其带至隐蔽处进行人证对照
A.司机
B.旅行社
问:你认为酒店的拒绝有道理吗?
根据所学的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该旅游合同中有关第三方造成损害时旅行社可以免责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案中,原告是否可以直接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为什么?
(3)张先生一家可以得到哪些赔偿?依据是什么?
(2005年考试真题)李某对甲市A区国家税务局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李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A.A区人民政府
B.甲市国家税务局
C.A区国家税务局
D.甲市人民政府
问题:遗漏景点责任到底由哪家旅行社承担?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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