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粘贴 取消
立即搜索
账号:
你好,尊敬的用户
复制账号
首页 > 职业技能鉴定 > 海船船员 > 本港海船船员
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按照“11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 2022-07-01 根据《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办法》的规定,船员适任证书考试成绩公布后,要求复核考试成绩者,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天内提出书面申请。() 2022-07-01 持有STCW公约缔约国签发的外国适任证书的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时,应当取得由主管机关签发的承认签证。() 2022-07-01 海员证申办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022-07-01 乙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是指为国际航行和国内航行海船船员提供各项船员服务的机构。() 2022-07-01 福建海事局有权签发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的许可证。() 2022-07-01 STCW78/95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保证每隔最多不超过5年,对知识、理解、技能和适合能力的获得和评估活动以及对发证体系的管理进行一次评价。() 2022-07-01 业经注册的船员可以重复申请船员注册。() 2022-07-01 根据STCW78/95公约的规定,一个缔约国对于另一非缔约国签发的船员适任证书,只要核查清楚,也应该承认。() 2022-07-01 为达到既定的培训、考试、评估、发证目标而建立的质量标准体系,均应包括内部检查、监督和独立的外部审核机制,以保证质量标准体系持续有效,以及对发现缺陷能获得及时的纠正。() 20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