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莱德曼公司败诉。莱德曼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在何种情况下,二审法院能够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A.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C.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具有应回避的情形,没有回避的
D.一审合议庭未经开庭审理就作出判决
A.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C.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具有应回避的情形,没有回避的
D.一审合议庭未经开庭审理就作出判决
A.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C.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回避的
D.一审合议庭未经开庭审理就作出判决的
A.依法改判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判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裁定再审
A.一审法院可以直接对刘某改判死刑
B.一审法院在原有事实基础上不能加重对刘某的量刑
C.一审法院在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新的事实后才可以加重对刘某的量刑
D.如果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再上诉,二审法院依然认为事实不清的,不能再发回一审法院了
法院在不知道双方曾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受理了本案,海北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法院裁定被告停止施工,法院未予准许。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主张原合同已经变更。被告质证时表示,对方在会谈时进行录音未征得本方同意,被告事先不知道原告进行了录音,而会议纪要则无被告方人员的签字,故均不予认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出上诉,并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诉讼管辖权。
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二审过程中,海北公司见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张,又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天南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天南公司考虑到二审可能败诉,故提请调解,为了达成协议,表示认可部分工程新增加的工作量。后因调解不成,天南公司又表示对已认可增加的工作量不予认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A.应当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B.应当组成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
C.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法律适用错误,应当发回重审
D.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轻,二审法院可以加重处罚
E.经过审查认为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A二审法院应裁定终结本案诉讼,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B.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C.一审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部分不发生凄律效力
D.二审法院应裁定终结本案诉讼,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A.乙区法院
B.丙区法院
C.甲区法院
D.当事人选择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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